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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软件换皮后上线运营侵犯著作权

2020-04-15 作者: 来源:

游戏软件换皮后上线运营侵犯著作权

被告人获刑五年并处罚金四百万元

邱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其窃取的游戏源代码为基础,通过复制原程序的原始数据,以换皮、加工等形式制作成另一款棋牌游戏,并上线运营,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

近日,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四川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该起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入选其中。最终,法院判处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扣押、冻结在案的款物予以没收。

深圳市圣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盛网络公司)为“人人”棋牌游戏软件的著作人,圣盛网络公司将该游戏软件的发行权和运营权授权给了深圳市盛大美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美游公司)。2017年2月初,被告人邱某入职盛大美游公司,任总经理职务;其通过职务上的便利获知了盛大美游公司SVN服务器账号、密码,并私自取得“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

2017年5月至6月,邱某通过他人分别设立成都九颗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颗星科技公司)、成都天天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乐科技公司)并成为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邱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人人”棋牌游戏进行换皮、加工等形式修改后,更名为“大赢家”棋牌游戏上线运营。

2017年8月,邱某从盛大美游公司正式离职后,利用九颗星科技公司负责“大赢家”棋牌游戏的技术支持,利用天天乐科技公司上线运营“大赢家”棋牌游戏营利。在2017年7月1日至11月底案发期间,“大赢家”棋牌游戏共有玩家141721人,游戏玩家在2017年8月17日至11月21日期间共计充值82241801.03元,邱某供述其个人获利200余万元。

经鉴定,“大赢家”棋牌游戏源代码与“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相似度达99%,存在实质性相似。

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圣盛网络公司系著作权人,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被告人邱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其窃取的“人人”棋牌游戏源代码为基础,通过复制原程序的原始数据,以换皮、加工等形式制作成“大赢家”棋牌游戏并上线运营,符合刑法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复制发行”情形。邱某个人违法所得200余万元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在“大赢家”棋牌游戏上线运营期间,玩家充值金额为8224万余元,其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鉴于被告人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单位部分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非法经营数额等,对被告人邱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对扣押、冻结在案的款物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抗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据了解,近年来,成都已经成为中国游戏产业的重要基地,且70.4%都是研发企业,企业增速和研发占比均居全国前列。游戏产业作为民营经济中最具创新活力的产业之一,其创新创造成果越来越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也日渐强烈。加强相关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能够有效提振游戏企业信心、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促进游戏产业健康蓬勃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